本报讯(记者刘敬智)最近,浙江省又发生一起用工业酒精勾兑假酒,致使两人甲醇中毒,其中一人双目失明的恶性事故。发生这种事故的原因除不法分子违禁使用工业酒精勾对假酒外,生产销售单位在该产品上未标注“禁止食用”的警示说明也是一个重要原因。为此,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近期下发文件,再次重申:要加强对甲醇及非食用酒精产品的管理。
文件要求,各生产、经营工业酒精和其它非食用酒精的单位,必须在包装容器上标注“不得食用”的警示标志,对违法者,要依法查处;要确保甲醇产品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生产、销售和使用,严禁以任何方式流入食品市场;对制售毒酒、劣酒致人中毒、伤亡构成犯罪的案犯,要及时移送公安、司法机关,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。